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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9-11 | 质检总局说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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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说,质检局说了句实话:过度饮酒,确实无宜健康。不过,要是细细体会为什么是质检总局说这话,他又怎么说、对谁说,就成了比较有意思的事。 

这句话的完整表达应该是――“质检总局要求,101日以后,酒类产品的外包装上要以国标形式,仿照香烟盒上印‘吸烟有害健康’一样,打出‘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’的劝告。” 

首先,我没明白为什么是质检总局要说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。权不权威的暂且放一边不提,好歹什么医疗卫生机构出来说一下也明正言顺,比如那个什么“全国牙防组织”说“过度饮酒,有害牙齿”也是有科学道理的,喝得走不了路摔了跟头磕掉了门牙,使多少好牙膏刷多少次牙也长不回来。 

其次,质检总局为什么要让酒类企业说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。理由之一,是效仿香烟上都印着“吸烟有害健康”。这倒不假,不管国烟外烟、走私烟还是正规烟,好像都是印着这警告的,似乎已经是惯例了。但是烟民“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”,照抽不误,丝毫没有被“恐吓”住。接着,我又特意翻出家里的各种洋酒瓶研究了一下,无论是VodkaWhiskeyBrandyGin,还是各类葡萄酒,一概都没有类似标志。难道是老外们都只道烟有毒,而不知酒有害?看来这次质检总局立志要拔得头筹,引领 “人性化”的国际化潮流。

最后,我纳闷质检总局关心的“质”什么时候成了人民的健康体“质”,而不是产品品“质”。 

既然质检总局非要说,人民群众也拦不住,只是不如再完善一下:比如再加上一句“适度饮酒,有宜健康”,或者“适度饮酒,促进合谐”,既是真理,也是人性化,又赶得上时代潮流。要不,索性写上一句“一口假酒,一命呜乎”或“此乃真酒,放心饮用”,更像是干了点自家实事儿的样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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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的Absolut家族。多种口味的瓶子正在收藏中。看来得加快速度了,省得质检总局非给我贴上“饮酒过度,有害健康”的标语。可是这不是逼我饮酒过度吗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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